第340章 340.人比黄花瘦(1 / 2)

洛杉矶,天使之城,梦幻之城。发达的商业、娱乐业,遍地富豪明星。踏足这个名利场,总会让人或多或少的沾染金钱的味道。

财富、纸醉金迷、一朝成名,它似乎有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,吸引着世界的目光。

众所周知,洛杉矶的白金三角是远近闻名的富人居住聚集区。它包括三个地区,比莱尔(Beir),霍姆比山(HolmbyHill),和广为人知的比弗利山庄(BeverlyHills)。迈克杰克逊现在正打算另寻他处,打造心目中的“梦幻庄园”(Nevernd),但目前由于没有合适的地方,他还是居住在比弗利山庄当中。就连林慕鱼都有些心动,假如能在在比弗利山庄靠自己的奋斗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,林慕鱼觉得是一件足可自豪的事。

林慕鱼没有想过,一向有些“土鳖”的苏布冬,会有一套比弗利山庄的房子,此前也从未听他说起过。所以她一直觉得苏布冬是在口嗨,过过嘴瘾。毕竟按照现在战龙的盈利水平,作为公司掌门人的苏布冬,至少还要再奋斗二三十年才能匹配上比弗利山庄。

连林慕鱼都有些佩服苏布冬的惹事能力一流。如果在小说中,不是气运之子。倒不是他有比弗利山庄的房子,而是这种能惹麻烦的家伙早就被干掉一百次了——枪毙一百次都不算新鲜。偏偏苏布冬活蹦乱跳的蹦跶到现在,不能不说也是一种特殊的运气,而且惹麻烦外还总能有些特别的好运。不由感叹上帝总是偏爱某些特殊的子民。

在比弗利山庄专属的警局中,警察分别对比利、华夏女孩和苏布冬进行了询问。

三个人的答案却各异。

苏布冬说庄园是他的。

比利说庄园是他朋友的。

华夏女孩说庄园是比利找物业进去的。

警察也有些头痛,毕竟这件事吧,说大不大,说小也不小。毕竟非法入室这种事情可以算作刑事案件,屋主如果在明确驱逐对方后对方拒不退出的,可以击毙。

而苏布冬的控诉显然可以视为典型:对方拿枪对准他,他反击自卫。

但是三个人各执一词,短时间很难弄清楚谁在撒谎。

“那黄皮猪怎么可能买得起比弗利山庄的房子?”比利一直在跟警察灌输这样的思想,想让警察认同他的观点。毕竟这件事虽然是他理亏,但他同样不认为苏布冬有这个经济实力。毕竟买得起比弗利山庄的人都有自己的私人飞机,就算不做私人飞机,也要坐头等舱吧?谁会跟他们挤在经济舱里?谁信?

倒是弗兰克办事效率很快,找来了律师。在询问了苏布冬意思后,律师说道:“这件事看你想怎么处理,道理全在我们这边,法律也是站在你这边的。”

苏布冬想了想,说道:“我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,但是他一口一个黄皮猪,我认为他涉嫌严重的种族歧视,不管他现在从事哪种工作,有必要让他长长记性。”

律师问道:“你想让他付出什么样的代价?比如判刑?还有一点,这件案子是可以向比弗利山庄的管理公司进行赔偿诉讼的,因为他们的员工侵犯了业主的权利。”

“索赔的话肯定要索赔,这个我委托给你走法律程序。至于让他付出代价么……”苏布冬今天不爽,自己好好的房子,竟然被这种人住了进去,看来房子里一定要先杀杀毒才行。“具体他能付出什么样的代价?”苏布冬倒是想听听专业人士的看法。

“这件事本身就是违法的,所以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这个财产的公证人,那么自然可以对他提出相应的诉讼。比如索赔、民事转刑事诉讼之类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