旋即。
灵魂傀儡化身,回头深深望了一眼,前方遥远之地外黑雾缭绕地带,而后头也不回的往回遁去。
弥漫着灰雾的虚空中,那道近乎透明的身影,微微闪动了一下···
便消失在了,此片区域。
又摸索了许久,程不争也找到了当初的线路。
期间。
程不争也走了许多冤枉路,因此时间也耽误了许久。
正因为,琅琊秘境第二层,灰雾笼罩地带的范围实在太大了,纵横交错的琅琊路也太多,简直犹如迷宫一般。
好在,修士的记忆极为变态,自然记得之前走过的路。
因此。
冤枉路虽没少走,但也没有重复出错。
当然。
这一路中,程不争也望见了不少老妖,老怪···
尤其队伍中有妖族的小队,只要瞧见,他便如之前一般,直接远远避开。
可惜的是,在灰雾弥漫的虚空中赶路时,程不争并没有发现其他机缘···
如:琅琊祭坛,秘地,灵地···等等机缘之地。
哪怕最次等的机缘,都没有遇到。
可见,琅琊秘境中机缘虽多,但也需要一定的运道。
许久之后。
正在灰雾弥漫虚空中遁行的灵魂傀儡,那淡若透明的身影,猛然一顿。
程不争望着脚下那片琅琊古道,伸手一翻。
一张兽皮地图,出现他的手心。
仔细比对了一下。
程不争确定,兽皮地图的终点,就在这附近。
不错。
这张兽皮地图,正是从五彩水母一族,那头三阶小妖储物贝中,收刮而来。
而且,此地图上某一段线路图中,还标注这雷海灵地的位置。
显然。
在记载此图的人,或者妖看来,终点必定比雷海还要珍贵的存在。
正因如此,程不争才对这块兽皮地图,如此感兴趣。
不过,为了以防那里是五彩水母一族的汇聚之地。
先行探查一番是必须的!
毕竟,五彩水母一族乃是王族,自然有不少附属种族。
若那里真是此族的汇聚之地,必然有不少四阶大妖。
因此,这尊灵魂傀儡化身,哪怕能施展【大自在遁法】、【灵霄青莲目】,也不能直接出动。
正因为,两尊三阶灵魂傀儡,目前也就剩下这么一尊了。
自然要珍惜点,可不能随意糟蹋。
旋即。
程不争挥手一甩。
一个人偶在空中浮现,微光一闪···
一尊二阶灵魂傀儡,出现他的面前。
不过,此尊傀儡终究是二阶傀儡,哪怕有宝禁的加持,材质很容易被灰雾侵蚀。
刚刚不久,此傀儡表面已有微微破损。
可见灰雾的侵蚀能力,有多厉害?
也可看出,这尊二阶傀儡更本坚持不了多久!
不过到兽皮地图的终点,远远瞧一眼,他还是能做到的。
而后程不争也没有耽误时间。
心念一动,一道印诀打出。
转瞬之后,一个淡若透明的影子,出现程不争面前。
咻!
一道微不可查的影子,斜飞而出,向远处激飞而去。
少倾!
伫立于虚空的那道淡若透明影子,身形一晃,消失在了这片虚空中。
眨眼间。
程不争出现在了,那尊二阶傀儡面前。
此时,那尊二阶傀儡表面已有不少处破损。
见此。
程不争也没有嫌弃,再次将此尊傀儡收起。
现在傀儡是消耗一尊,少一尊。
说不定,后面还有用处。
即使不能用,出去后,也可提炼出一些稀缺的宝材。
浪费,是不可能的。
呼吸间。
程不争的身形已消失不见,出现在前方三千里处。
一步踏出。
程不争走出灰雾翻腾的地带,映入眼帘的是,一片濛濛亮光的天地。
此方天地。
高有百丈。
百丈之外,则是灰雾弥漫的虚空。
只有中间一片,一里方圆大小的空间,没有一丝灰雾缭绕。
而那濛濛亮光,正是源于中间占地百丈大小,半圆形光幕。
光幕内,有一方高达十二丈的祭坛。
祭坛上,石碑后面供奉着一个散发氤氲之光的光团,其内悬浮这一块令牌模样的事物。
不错。
这正是琅琊祭坛。
不过却是,最低等的祭坛。
至于令牌款式,虽与琅琊令有些相似,但两者之间,多少还是有所区别的?
显然,这块令牌,并不是琅琊令。
具体有何作用?
程不争也不清楚,而后他仔细的回忆了琅琊秘境中的情报,还是没能发现一点蛛丝马迹!
不过,有一点应该能确定。
这块令牌,只要不是法宝,那应该在琅琊秘境中,定另有他用!
因有琅琊祭坛外光幕笼罩,以及包裹着令牌的氤氲之光,两者原因···
所以!
程不争现在也无法判断是不是法宝,亦或者是不是特殊作用令牌?
只有破除琅琊祭坛外的护罩,将那块令牌从氤氲光团中取出,才可以确定?
虽然如此。
但程不争也莽撞的直接动手。
毕竟。
之前那琅琊祭坛不断传递出的波动,他也是历历在目!
若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,将此琅琊祭坛内宝物取出,有极大的概率,会引来老怪,亦或者老妖?
这些人物,他是一个惹不起。
何况。
现在金甲傀儡,只剩下两尊了。
之前那些手段,也无法动用。
现在唯一的办法,就在极短的时间内破除琅琊祭坛外的护罩。
以此座最低等的琅琊祭坛,拥有金丹境的实力,倒是可以破除。
不过,需要不少时间。
到时候,结果也不用多说。
现在唯一的办法,让本尊出手。
毕竟。
本尊的实力强悍,不但有中品法宝剑丸在手,而且拥有神通伟力,战力绝不是傀儡化身所能相比的。
况且,只要将琅琊令交到本尊手里,本尊之安危,便可无忧!
即使遇到无法匹敌的对手,也可以激活琅琊令,传送到琅琊塔中。
想到这里,程不争也没有犹豫。
他看了一眼面前的琅琊祭坛,而后身形一晃,便消失不见了。
·····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