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到警队报到的头天中午,王队介绍了带我的师傅——桃哥!他的脚下是厚重的防暴皮鞋,一身深黑色的特警作战服,精瘦的身材透出英武之气。
可是,一看肩上的警衔,天啊!他居然是位协警,我在心中惊叫起来。
大概是我的张大嘴惊讶状态惹得他不高兴了,下午的训练,我在烈日下的操场上跑了五十圈,穿上上了钢板的防暴皮鞋,我俩跑了一下午,跑完后我脱开鞋一看,脚都磨白了。
桃哥也脱了鞋,光着脚丫在草地上做足底按摩,他轻喘着气说,这方子是他的师父王队(王队又说是他的师父)教的。说是穿制服时,出于礼仪需要都要穿皮鞋,追嫌疑犯时常出现跑不过的现象。虽然警察们都在警校练过,可是疑犯不可能等你换上跑鞋和他一起快跑啊!于是,穿上皮鞋去跑步成了每位巡特警的“必修课”。
三个月后,我初上战场,果然成效显著,健步如飞。抓住了三个“毛贼”,追回现金壹佰贰拾叁块、手机一台、电脑光盘两盘。
于是,我每天坚持和桃哥一起穿上皮鞋去跑步,不知不觉过了一年时光。
这天早上,跑完步后到市场巡逻了三遍,没发现异常,桃哥一看下班时间到了就约去附近的家里吃饭
在一间四十平米的小单元,桃哥亲自下厨。不一会,飘香的饭菜端上桌。桃哥自夸道:“我这手艺先后迷倒了三个女人。一个是我的前妻,第二位是我的前女友,第三位是我可爱的女儿。”
吃饭吃得正香时,王队来电了,说是“金茂商场”有一个“毛贼”极为嚣张,在一位便衣民警后背上贴上纸条——“有种来找我。”让我俩加班去支援。
带上警械,我先冲出了门。
很快冲杀到“金茂商场”。才跨进正门,就听到五层楼的商场发出喧闹声,仰头一看,一个头戴太阳帽的男子正从三楼往下窜,身后有两三个人在追。
见此情况,桃哥我俩简单一合计,决定躲在一楼的两根大理石柱后面,待“猎物”出现后,我俩夹击他。
桃哥躲在天蓝色的大理石柱后面,右手悄悄摸出伸缩警棍。我则躲在另一个大理石柱后面,观看桃哥的手势。
只见他左手掌举放在胸口,大姆指、食指依次往下收。
当桃哥的兰花指最后往下收时,我从柱子后面闪出——小碎步、踮脚、跃起,以鹰击长空之势,舒展开长臂,双爪慢慢收拢,直扑“猎物”劲部。
桃哥也是闪电一击,直扑下盘,使的是“猛虎下山”的招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