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格的说李昱和丛蕙几乎连认识都算不上,毕竟相互之间话都没说过,但丛蕙却实实在在的改变了李昱的人生。
不过李昱却不怪她,毕竟省会的中医学院分数线可不低,依照他当年的成绩九成九考不上。最后能上个二流,甚至三流大学就不错了。
现在社会上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到处都是,二三流大学读下来,除了花费家里不菲的一笔学杂费,毕业后混的真不一定就比现在好。
李昱不怪丛蕙,但丛蕙对李昱却是心怀愧疚的。
当年就在家里给丛蕙办转学时,丛蕙爹外面养小三儿的事儿暴露了。丛蕙妈大闹特闹之下,谁的也精力去管李昱怎么样了。
直到高三时,丛蕙才偶然间从同学口中得知李昱当兵去了。惊奇之下再一打听,才知道打架的事后李昱居然退学了。
当时年纪小,丛蕙还不觉得有什么。长大后才明白,自己当年一件小小的白痴行为,居然改变了李昱的人生轨迹。
眼下俩人乍一见面,丛蕙确定来人正是李昱后,免不了有些尴尬。尤其是见李昱穿着普通,大热天的蹬了个破自行车,一看就混的一般,尴尬中自责又多了几分。
“你是这家店的老板啊?”李昱倒没觉的有什么,错愕过后甚至有些惊喜。
校花哎,当年也是他的梦中情人好不好。
而且和别的暗恋者不同,李昱可是吃了好几天校花给买的牛奶面包。尽管知道人家是看在师父的面子上,但要说那颗少男之心一点悸动都没有,纯粹是鬼扯。
“啊,是啊。你,你要租门市啊。”相比于李昱的惊喜,丛蕙虽然面带笑容,但眼睛里隐隐有些为难。
她已经确定了,要租门市的人就是李昱。按道理说自己把人家坑的那么惨,而且李昱看起来混的也一般,房租方面多让一些是应当的。
可问题是,她现在真的急需一笔钱。
为了让李昱清楚自己的难处,主动说:“我爸妈挺多年前就离婚了,我跟我妈过。这间门市是我妈买的,她现在身体不太好,需要去沪海看病,我就……”
“伯母身体怎么了?”李昱关心的问。
“哮喘,看了不少地方,始终找不到病根儿。”丛蕙简单的讲了一句,随后为难的说:“李昱,按说你想租,我就算免你一年房租也没问题。不过,我现在确实需要钱。
这样,你付我半年租金,我算你一年怎么样?”
“那些都不重要,你说伯母得了哮喘,却查不出原因?”李昱有些好奇。
哮喘是常见病,病因很复杂。依照现在的医疗水平,可能无法完全治愈,却不至于连病因都查不出来。
丛蕙叹着气说:“是啊,市里的医院,省会的医院,医科大,还有中医,都看过了。”
她知道李昱是王畅明的徒弟,却根本没抱什么期望。
小时候她觉得王畅明真厉害,父亲的病市里大医院都看不好,那个胡子花白像农民一样的老大爷居然能治好。
但长大了后她才明白,市里的医院治不好,是因为设备和医生的技术太落后。而王畅明,只不过是个早就被时代所淘汰的赤脚医生罢了。
能治好父亲的病,说瞎猫碰上死耗子可能有些不尊重,但运气成分绝对占了很大的比重。
连王畅明丛蕙都不觉得有多厉害,对李昱自然就更没什么指望了。